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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曾問過我,身為廣告人,你怎沒用 愛瘋?
(倒不是廣告人就非得用愛瘋 只是因為廣告人走在潮流尖端)
自己想了想 或許是對於托拉斯企業莫名的反感;
亦或是對於日常生活週遭一堆低頭族感到不解;
更甚是以不年輕的我已非站在潮流的浪頭,
總之,總是心動大於行動~
在周遭人紛紛~愛瘋 之後,且自身手機確實該換了,
最近終於入手第一顆蘋果。
我不是工程師,硬體 韌體不做比較,確實~包裝真的不怎樣,
愛瘋成功大家討論一堆,確實 心理層面造成品牌認同才是重點,
再次 看了看我的愛瘋,我想 這就是~簡.. 約.. 時.. 尚 吧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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